索引号: | 486090543/201807-86691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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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7-12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地方海事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12 |
生效日期: | 2018-07-12 10:25:17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天长海事处开展汛期船舶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
发布人: | 审核人: | 滁州市海事局 | |
内容概述: | 天长海事处开展汛期船舶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
7月10日,天长处执法人员对各码头停靠船舶实施现场监督和安全检查,重点是对船舶的证书证照、配员、救生消防、装载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在祥云码头检查时,发现鲁济宁货3066、鲁枣庄货1265两船配员不足,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对此两艘船舶各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和船员违法记四分的处理,要求配齐船员后方可开航。同时,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人员对两艘违法船舶的经营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强汛期安全自查,消除船舶安全隐患,确保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