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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椒县纪委、县计生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了章辉镇和二郎口镇少数村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违纪案件,5名当事人受到责任追究。 章辉镇田埠村南一村民组村民杨某某于1997年在未办理收养证的情况下领养一女孩,2005年8月与一智障女子在未领取结婚证情况下又生育一女婴。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村委会主任高某某、村计生专干李某某故意隐瞒事实,知情不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主 要领导责任的张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成章辉镇免去李某某村计生专干职务。 二郎口镇赤东村候坂村民组育龄妇女罗某某于2004年11月政策外生育二孩,该村计生专干王某某于2005年4月补报该孩出生时,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将该孩的出生年月错报为2004年9月,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全椒县纪委和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章辉镇和二郎口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镇计生办主任,章辉镇田埠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二郎口镇赤东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