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0170510945 |
来信时间: |
2017-05-03 |
类 型: | 咨询 | 网 友: | ***** |
内 容: | 你好 请问城东的国际市场的物业费现在二楼规定从去年的1.8元/平方调到2.5元/平方 请问这个价格是通过审核的吗?? 还有就是我的门面房一直都是2年没有开门营业一直空置的。 物业断电2年了已经 现在想通电 物业公司要求交之前2年的物业费 请问这个合理吗 | ||
转办单位: |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答复时间:2017-05-08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应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除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外,其它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空置的商铺如何收取物业费,物价部门没有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3021160。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