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0180916837 |
来信时间: |
2018-09-23 |
类 型: | 投诉 | 网 友: | 冯杰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龙蟠西苑业主,这一段时间一直对物业服务有关方面进行咨询。现对安舒物业公司投诉如下。一,安舒物业不履行职责义务,起因,本人新房装潢在三楼,由于下水道堵塞,导致下水漫到室内,六个门框全部泡坏,本人一直未使用过,很早之前就堵过,所以一楼二楼自己改的下水管道,我咨询过法律援助中心,物业应负责,安舒物业答复跟他们没关系,推卸责任。二,安舒物业私自把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库出租别人,定价并未遵循前期物业服务有关规定,未和业主协商,私自把费用翻倍。三,安舒物业公司收纳物业费时,并未跟业主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也未有关公示。四,物业公司态度很是嚣张,电话咨询物业服务有关内容时,不给于解答,还没问两句,直接叫嚣着让我去投诉吧。望有关领导查证。 | ||
转办单位: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8-10-0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轻骑、电动车收费标准为10元/月。经核实,物业公司对轻骑、电动车按照12元/月收取,高于政府指导价。辖区主管部门已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费用,业主可凭收费凭据办理退款;房屋下水管道堵塞赔偿的问题,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同时,我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