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出台《滁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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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根据参会代表意见,通过本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28日,由市委常委、秘书长以及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规建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滁州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的主持人、市长许继伟话音刚落,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一部事关滁州液化石油气瓶管理、与滁州市民密切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正式出台。这是全省首部专门针对液化石油气瓶方面的规章,标志着该市气瓶安全依法监管翻开新篇章,也为推进法治滁州建设贡献新力量。

    “作为全省首部气瓶监管地方性规章,《办法》紧扣滁州实际,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着力解决当前液化石油气瓶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市质监局特设科负责人说。“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但液化石油气瓶主要分布在大排档摊点、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家庭,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隐患大,监管难度大,存在监管空档。”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避免推诿扯皮,《办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并就如何预防非法充装、检验、经营、使用等主要环节作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条款。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大小瓶互相灌装,擅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附件,加热、摔砸、曝晒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自行倾倒残液,涂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标记等常见违法情形,细化了处罚条款,明确了执法主体。为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该局还将制定和完善宣传、安全责任保险、部门联动、事故演练、举报奖励、行业组织建设等多项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办法》落地生效。

    该负责人还指出近年来该局采取了系列措施促进了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保证了该市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一是依托全市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组员的滁州市液化石油气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滁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高位推进开展攻坚行动。二是在全省率先建成了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二维码电子标签+24小时监控技术,对气瓶充装、检验等环节进行了实时监控,借助该平台开启了连锁管理模式,杜绝了超期充装和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行为。三是在狠抓监管落实的同时,该局还全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气瓶安全知识“七进”和送法送技下基层培训活动,通过采取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动画视频、有奖问答、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气瓶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发动群众形成齐抓共管的气瓶监管格局,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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