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9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滁州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39号),围绕“健康滁州”、“数字滁州”建设,发展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互联网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药品供应、医保结算、教育科普进一步融合;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形成1-2项创新性“互联网+医疗健康”成果;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机构、居民之间共享应用;通过远程诊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智慧精准;群众就医体验更加满意;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以便捷普惠为导向,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 统一挂号资源管理。2020年底,基于滁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集中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号源,构建统一的号源池,建设全市预约诊疗平台,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移动支付、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优先向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推动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推进信息服务功能与“皖事通·惠滁州”APP、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南京都市圈平台等应用系统对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 推进全市就诊“一卡通”。2020年底,建成全市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用电子健康二维码取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按照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则,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医保卡、银行卡等功能融合,实现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信息查询、健康管理、医保结算“一卡通”。同时,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人社局)

    3. 完善便捷化药品供应服务。推进药品及处方共享系统建设,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允许医生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到任何一家处方共享平台线上或线下购药。推进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探索建立区域合理用药点评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到2020年底,完成处方共享及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

    4.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智慧服务。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远模式”,鼓励开展网上签约,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就医咨询、预约转诊、康复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网约护理”等新业态发展,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管理需求。探索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2019年底,建成市级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5. 创新公共卫生在线管理服务。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卫生智慧管理。基层人员通过移动设备即时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档案建立、疾病管理及随访、妇女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创新慢性病管理模式,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等服务。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疫苗接种预约、提醒等在线服务,强化疫苗接种监管。2019年底,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全覆盖;2020年底,公共卫生智慧服务基本形成。(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力。

    6. 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2020年底,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面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允许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逐步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7. 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以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为依托,推进符合分级诊疗制度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鼓励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促进市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共享互认。2019年底,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加强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培训。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远程医疗信息平台和医疗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等互联网资源,提供多样化医学在线课程。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医疗工作者开展疑难杂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讨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适宜技术推广”行动,围绕健康扶贫需求,重点针对基层和贫困地区,通过远程教育手段,推广普及实用型适宜技术。建立网络科普平台,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到2020年底,初步实现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9. 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在天长市、凤阳县、定远县“智医助理”省级试点基础上,重点围绕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我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不断创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2019年全面启动实施“智医助理”项目,2020年实现全市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逐步构建智慧就医、智慧诊断、智慧治疗、智慧病房、智慧后勤和智慧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医院体系。优化医院管理流程,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管理水平。2019年启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医院建设;2020年全市50%以上二级公立医院要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推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开展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一体化经办管理,参保人员“一站式”结算。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外出务工和外来就业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全部纳入直接结算,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国家级医保智能监控试点工作,到2020年实现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应用全覆盖。(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2. 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院救治中心与市120急救中心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构建包括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流程的协同信息平台,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救治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加快实现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远程急救指挥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的无缝对接。(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以完善支撑体系为保障,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

    13. 健全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严格按照全国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应用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已建的信息系统及平台按照标准逐步进行改造和整合。强化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14. 加快建设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内各类系统资源,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到2020年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二级以上医院要开展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公立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三级以上、三级医院达到四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委)

    15.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到2020年底,完成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市、区)平台对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通共享。(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6. 强化医疗质量监管。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2020年建成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监管平台,加强医疗健康服务全流程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推行在线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7. 加强健康信息安全管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2020年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要申请国家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相关医疗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5-6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97-202010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阶段。202011-12月,总结提炼经验、亮点,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将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医院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医疗收费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长效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大力宣传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