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13日
滁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国家部委《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民政、交通、财政、发展改革、公安、教育体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
3. 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4. 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经信、广电等部门,应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交通、公安、教育体育、旅游、卫生、邮政、电信、金融部门应按照《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等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切实推进相关无障碍设施建设。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宣传、培训、贯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应切实抓好本部门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5. 制定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指导与监督。
1. 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使用情况良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
3. 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4. 有关建设、设计单位的专家组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1. 缘石坡道。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应进行坡化改造,且布局合理。
2. 盲道。新建、扩建、改建的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要求。
3. 其他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已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增设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安全岛应修建轮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宜增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四)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1. 新建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外公共厕所、城市广场、城市绿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要求。
2.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大中型商场、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宜进行无障碍改造,且布局合理。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应全部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
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厕无障碍宜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宾馆、饭店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无障碍应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和轮椅席位。
学校、托幼建筑无障碍宜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有条件的加装无障碍电梯。
(五)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 城市新建公共交通设施。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无障碍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等技术要求。
2. 已建公共交通设施。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应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铁路旅客站台及公交车站等候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道和盲文站牌,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标志,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基本平齐。
3. 公共交通工具。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适应残疾人的需要。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
(六)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 新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技术要求。
2. 已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应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七)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 新建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技术要求。
2. 已建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宜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
(八)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 新建居住区和居住建筑。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技术要求。
2. 已建居住区。居住区无障碍宜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厕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停车位。
3. 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无障碍宜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无电梯的不作要求,有电梯的待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4. 残疾人、老年人家庭。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基本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主要改造内容为:根据需要,地面平整及坡化、设置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安装语音对讲门铃(或可视门铃、闪光门铃)、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九)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
1. 无障碍信息交流。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2. 重要政府信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3. 电视台和影视类录像制品。市广播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配备字幕,每周应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配备字幕。
4. 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市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
5. 无障碍网站。残疾人组织网站、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6.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7. 落实无障碍信息消费政策。基础电信企业应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四、保障措施
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活动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服务于社会的爱心工程,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创建领导小组成员要承担起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根据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深入研究谋划,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无障碍有关法规和规定,通过制作无障碍设施专题公益宣传片和广告,开辟宣传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和典型经验等形式,正确引导和普及无障碍知识,增强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创建考评。由无障碍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政(老龄)、残联、妇联、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代表,对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对建设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二是检查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使用;三是检查无障碍设施的布局是否合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无障碍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步骤,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附件: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及职责分工表
附 件
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标准及职责分工表
项 目 |
工作标准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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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 管理 |
1. 工作机制 |
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民政、交通、财政、发改、公安、教育体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健、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
市政府办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
2019年7月31日前 |
2. 法规制度 |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司法局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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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展规划与经费支持 |
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
2019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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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相关部门工作内容 |
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
各相关成员单位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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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 管理 |
4. 相关部门工作内容 |
经信、广电等部门,应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
市经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台 |
2019年9月30日前 |
交通、公安、教育体育、旅游、卫生、邮政、电信、金融部门积极贯彻《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等相关无障碍规范、标准、文件,切实推进相关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邮政管理局 市经信局 滁州银保监分局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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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门应组织有关媒体,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社会舆论氛围。 |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滁州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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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残联、老龄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本部门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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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造计划 |
制定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
各相关成员单位 |
2019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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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施指导 与监督 |
1. 监督管理 |
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使用情况良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罚。 |
各相关成员单位 |
长期执行 |
2. 社会监督机制 |
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 |
市残联 |
2019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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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培训 |
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
市住建局 |
2019年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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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指导 |
组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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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宣传 |
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
滁州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 市城管执法局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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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1. 缘石坡道 |
(1)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应达到100%,缘石坡道应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2)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应不低于85%,且布局合理。 |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并长期执行 |
(三) 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2. 盲道 |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
市住建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3. 其它设施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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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增设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宜增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
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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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1. 新建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 |
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外公共厕所、城市广场、城市绿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
市中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司法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四) 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2.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 |
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大中型商场、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75%,且布局合理。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100%。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政府办公建筑对外服务窗口、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 |
市卫生健康委 市商务局 市交通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饭店、宾馆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宾馆、饭店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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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 |
市邮政管理局 滁州银保监分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电信公司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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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2.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 |
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和轮椅席位。 |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技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学校、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4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有条件的加装无障碍电梯。 |
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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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1. 新建公共交通设施 |
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等技术要求。 |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
长期执行 |
(五) 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2. 已建公共交通设施 |
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应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铁路旅客站台、公交车站等候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道和盲文站牌,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标志,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基本平齐。 |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
2020年3月31日前 |
3. 公共交通 工具 |
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适应残疾人的需要。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 |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局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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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1. 新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
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技术要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2. 已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
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应达到100%。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
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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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
1. 新建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2. 已建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 |
市公安局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市亭城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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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1. 新建居住区、居住建筑 |
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要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重点工程建管处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八) 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
2. 已建居住区 |
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50%,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厕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停车位。 |
市住建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3. 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 |
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无电梯的不作要求,有电梯的待更换电梯时再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
市住建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管委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2020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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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残疾人、老年人家庭 |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基本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主要改造内容为:根据需要,地面平整及坡化、设置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安装语音对讲门铃(或可视门铃、闪光门铃)、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市扶贫开发局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 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 琅琊区政府 南谯区政府 |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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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 |
1. 无障碍信息交流 |
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残联 |
2019年9月30日前 |
2. 重要政府信息 |
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
市残联 |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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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视台和影视类录像制品 |
市广播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配备字幕,每周应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配备字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台 |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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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
市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 |
市文化旅游局 |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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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障碍网站 |
残疾人组织网站、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
市政府办 市残联 |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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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 |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
各相关成员单位 |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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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落实无障碍信息消费政策 |
基础电信企业应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
市经信局 市残联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电信公司 |
2019年9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