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滁自然资规〔2019〕682号)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位于中都大道东、同乐路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2009)第16734号,证载面积230265平方米,收回面积35577平方米。
地块二位于扬子路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2012)第01716号,证载面积100007平方米,收回面积100007平方米。
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应在本批复下发后15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请你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020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