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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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皖农牧函〔2020〕83号),现一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稳产保供。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做好“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应,是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重要性,严格执行《紧急通知》精神,切实把“菜篮子”产品稳产稳价保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二、加强生产指导,保障源头供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稳定和巩固“菜篮子”农产品生产供应。要强化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抓好时令蔬菜、速生菜特别是叶类菜生产供应。要积极恢复生猪产能,强化疫病防控,全面提升畜禽产品生产供应。要稳定水产生产,及时组织捕捞,增加市场供应。要实行“一企一策”,引导肉蛋奶、粮油、饲料加工生产和屠宰企业在全面落实疫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效恢复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和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供给。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保障产品流通,促进产销对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精神,确保“菜篮子”农产品和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畅通。要及时研判“菜篮子”市场供需形势,及时组织产销对接,抓好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与生产企业、基地等合作对接,密切产销联结关系,多方组织货源,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产销顺畅、供给有序。要严格落实防控期间关闭各类农贸、集贸等市场活禽交易要求,推广“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模式,及时组织有能力的家禽屠宰企业(场)集中屠宰,以白条、冰鲜胴体产品形式入市供应。要加强禽、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pdf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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