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04-29 00: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政府编制了《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县政府办公室(具体地址:来安县黎明路(蝴蝶公园北侧))或是到县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县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县政府编制的《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县政府具体网址:http://www.laian.gov.cn/。县政府当面受理点:县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5613124。

    县政府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黑板报、宣传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县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获取。县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来安县黎明路(蝴蝶公园北侧);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5613124;传真号码:0550-5612380;电子邮件:laian@laian.gov.cn;邮政编码:2392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http://www.lai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政府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县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县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县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可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5、县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县政府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来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毕文生,监督电话:0550-5633518,地址:来安县新丰路南,邮编:239200,投诉咨询邮箱:648816055@qq.com,也可以通过来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laian.gov.cn/SortHtml/1/List_678.html公开意见箱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