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硬核”支撑稳企业

自2月起,我市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0-03-25 09:53来源:皖东晨刊 阅读人次:
字体:打印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企业困难,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我市自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阶段性减免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政策,并就参保企业类型划分、减免期限和办理缓缴等有关事项进行明确。根据全市8782家参保单位今年1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数据测算,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合计减免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6亿元左右。

按企业类型实行阶段性减免

疫情之下,部分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停工停产。随着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活下来”、挺过去则是当前摆在大多数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据悉,此次政策根据参保企业类型的不同对减免内容及减免时限均加以区分:自今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据了解,考虑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享受减免的基础上,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的,免收滞纳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严重失信、已停保和完全停产停业的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

职工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不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大型企业,无疑都在本次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中受益。那么,企业职工个人的社保权益会因此而受到直接影响吗?“减免和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三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此进行了权威解读,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其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确保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也在有序稳步推进之中。“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为不折不扣地将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把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该负责人表示,市人社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实时关注企业在缴费方面出现的异常现象,积极推动征收和退费等有关工作,有效及时纾解企业的实际困难,“硬核”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