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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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买的是滁州的社保,在南京的三甲医院生的孩子,还能领到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吗?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1-06-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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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参加滁州社保去南京生育,如何享受生育报销及生育津贴”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39 号)文件第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可享受生育待遇。”规定。

经组织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于2021年6月29日与您联系,向您告知生育时满足生育待遇享受条件,可携带住院期间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结婚证、医保卡及生殖服务保健证至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局窗口办理生育报销手续,生育津贴待其休完法定产假后至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局窗口办理,也可以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同时申领,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06-2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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