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否可以报销生孩子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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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生育保险交了4年左右,妻子目前未就业,属于灵活参保人员,每月交600多块钱保险,但未交生育保险。我想请问,妻子生孩子的前期检查、化验和后期的住院生产等相关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如果可以报销的话,哪些项目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多少。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1-07-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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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灵活参保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生育保险的处理意见》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男职工参保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支付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男职工参保地城镇职工自然分娩支付标准的50%。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已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照本意见确定的标准,补给差额。滁州本地补助标准为1000元定额。

经组织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核实您配偶信息,经系统查询您妻子在来安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您配偶在生育时已从来安城乡居民保险获得补偿,男方不再享受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定额标准。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08-0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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