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2021年滁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滁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直播时间:2022年3月11日

直播地点: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直播嘉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稽查专员郭钢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市新闻办

访谈简介:主要是介绍2021年滁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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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孙农资加盟店及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劣质肥料案

2021年5月15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孙农资加盟店销售的佳辛牌复混肥料佳辛牌颗粒氮肥进行检测,判定养分含量均不合格。该局会同公安机关在临泉县捣毁生产制假窝点。该厂生产的劣质肥料被销往安徽、河南、山东、湖北等地,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规定,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等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液化气灌装站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案

2021年4月21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液化气灌装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气瓶13只。同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3台液化石油气储罐已超过检验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法》第四十条、四十九条的规定,局依法没收从当事人处查扣的气瓶13只、并对其罚款33万元。

三、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4月8日,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发现某餐饮店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展示“招牌长江鮰鱼”等菜肴文字和图片。经查,当事人实际使用的原料“长江鮰鱼”是人工养殖“鮰鱼”。当事人制作该广告费用5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元。

四、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婷等人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7月15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检查,发现天长市王某婷住所存放有减肥功能的食品11565袋。该产品无标识标签和使用说明。经抽样检测,检出样本中含麻黄碱。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共查扣涉案减肥产品24350袋,100余千克,涉案金额近1800万元。

五、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容美发会所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21年5月12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全椒县某美容美发会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号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六、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器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9月09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某医疗器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对当事人网络销售平台和现场库存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网页上有“澳洲进口品质”“儿童牙齿矫正器、月销量3000+、库存数字39771件”字样。经查明,该公司实际生产该商品仅1172件,销售12件该商品。另查明该产品仅原料是从澳洲进口,实际并没有“澳洲正畸技术”等技术。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0000元。

七、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公司乱收费案

2021年7月26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17日进驻鸿联玫瑰园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章建筑垃圾清运费(俗称“砸墙费”),并向相关业主收取每户500元的违章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80000元。

八、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广告案

2021年9月15日,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建党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党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未来,水安也将以更专业的素养,更拼搏的精神,建设更高品质更高要求的产品”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广告。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案                           

2021年4月14日,凤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经对该公司生产的AC-25-150预拌混凝土进行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此次检测抽样基数13立方,货值金额5850元,违法所得91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1440元。

十、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代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2021年3月31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发现代某从市集和他人手中非法收购疑似野生动物100余件。经司法鉴定,其中112件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命令》(简称三有动物);另有4件,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涉嫌犯罪。该局依法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