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CZ2022050360 | 来信时间: | 2022-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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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网友姓名: | 张**** |
信件内容: | 在滁州市缴纳的五险,现在怀孕了,产检费用怎么报销?去哪里报销?需要带什么材料。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产检费用报销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39 号)第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可享受生育待遇。”规定。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生育顺产2000元,生育剖宫产3200元。生育时有并发症、合并症的,执行普通住院待遇政策,不再享受生育定额支付标准。为简化报销流程,方便群众,现生育报销不需要开通登记,可直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津贴需休完法定产假后,至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领,填写《滁州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与您联系,为您解释政策,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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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2-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