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2023年度滁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直播时间:2024年3月11日
直播地点: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直播嘉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稽查专员郭钢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市新闻办
访谈简介:主要是发布2023年度滁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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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2023年7月14日,当事人在检验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对行驶记录装置项目进行检验,道路运输证号未填写、24项判定错误、27项漏检;仪器设备检验部分空气悬架未注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滁州市市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生产销售侵权管材案。2023年6月15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场所检查,发现该处正在进行PPR水管生产,现场清点出假冒公元、保利、金牛牌管材200余种,生产流水线2条,涉案货值680余万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嫌犯罪,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销售侵权鞋服案。2023年6月5日,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在当事人的仓库中发现标有阿迪达斯、耐克等8种注册商标的鞋服商品。上述商品经鉴定为假冒商品,销售金额246万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嫌犯罪,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口腔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2023年6月28日,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宣传册中使用“滁州固德口腔医院汇集江苏省口腔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等十余名国内口腔医学专家,组成一支由国内口腔医学博士、教授领衔的硕博专家团队”等字样,实际并无该专家团队。当事人广告费用208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24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2023年8月16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对某轻型封闭式货车进行人工检验时,未对该车的“悬架”检验,检验使用的汽车排放检测仪型号不符合规范要求。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南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气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进行气瓶的充装活动案。2023年9月13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加气站内有已充装的液化气瓶17罐。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反向抹零”案。2023年9月18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超市收银系统“抹零”中设置了“四舍五入”,在销售黄金苗黄小米和精选花椒时多收取费用0.19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000.19元的行政处罚。
八、滁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润滑油经营部销售侵权商品案。2023年7月26日,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有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出品的美孚超级齿轮油11桶、美孚力士滑脂2桶(每桶18升)。上述产品经鉴定均为侵权商品,货值金额536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滁州市市场监管查处王某某等人妨害药品管理案。2023年2月14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王某某美容店检查时,发现大量无中文标签的肉毒毒素。经查,该美容店未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案药品是王某某从江苏某处购进后,用于销售给顾客并现场注射,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涉嫌犯罪。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专案组捣毁非法药品存储窝点4处,查获非法药品2000余件。11月2日,该案16名被告被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滁州市市场监管查处邹某某非法制售假劣抗原检测试剂盒案。2023年1月5日,根据线索,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凤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行动,现场查获邹某某利用微信采购销售无中文标识、未经注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1000套。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嫌犯罪。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专案组捣毁非法生产假劣试剂盒的黑窝点,查扣假劣产品4800套、生产设备4台、抗体原料16瓶、原辅料包材12万件,涉案金额近500余万元。6月29日,该案9名被告被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