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的通知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