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20年第6号公告:关于滁州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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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审计局局长 杜永珍

    (2020年8月27日)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市审计局重点组织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项目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和提质增效,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财政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57.1亿元,增长10.1%,总量和增速分别位居全省第3位、第2位,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攻坚保障精准有力。财政部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工作难点,集中有限财力精准发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民生保障稳步提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类财政支出。重点保障33项民生工程、文明城市创建、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兜底、应急抗旱等资金支出,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信息公开管理,简化采购流程。

    一、 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69亿元、支出131.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31亿元、支出161.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9亿元、支出2.8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17亿元,支出87.6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如:预留信息化项目建设5000万元、人才工作专项1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1500万元等,年初均预留在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未细化至部门。

    二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科技人才住房补贴专项每年预算3000万元,连续2年基本未使用;现代服务业专项年度预算2500万元,年末收回预算1482.2万元;工业强市专项每年预算1亿元,年末收回预算3712.29万元;教育专项中有1681万元未安排到具体项目等。

    三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比率偏低。2019年度市财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326个,预算金额15.66亿元,占应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数的57%、预算金额的22.89%。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审计抽查预算500万元以上项目,发现特色小镇建设等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总预算3.06亿元,当年实际执行1.33亿元,综合执行率43.6%。

    二是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截至2020年4月末,有11个项目、1.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超过30天。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指标年末集中下达,未形成有效支出。抽查发现,2019年末集中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14项预算指标,金额合计6758.60万元,截止2020年4月末资金尚未使用。

    二是预算内资金和往来资金结余结转较大。市直单位2019年末预算资金结余结转6.99亿元,其中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21家;往来资金结余结转4.54亿元,其中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预算单位有10家。

    三是农业担保基金放大效应较低。截止2020年4月末,农业担保基金规模1.25亿元,在保余额1.17亿元,放大倍数0.94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借助信息化审计手段,实现了市直所有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数据分析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对15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抽查发现,2家单位预算执行中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涉及资金34.36万元。

    (二)个别单位收入管理不合规。5家单位1719.8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家单位应收未收代建管理费等非税收入399.52万元。

    (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超标准采购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等办公设备;7家单位未及时清查核销已报废固定资产,涉及资产金额110.38万元;4家单位有841.91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四)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审计发现,有7家单位存在经费报销审批手续欠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在机关经费中列支工会费用、决算编制不准确等问题,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精准复工复产以及稳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204家单位、104个项目、财政资金56.33亿元。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的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清欠审计工作,全市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14亿元,现已清偿2.87亿元,清偿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南谯区未将清欠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全椒县古河镇推迟偿还无分歧欠款131万元;苏滁高新区734.52万元质保金到期未退,市一院新增欠款40.8万元等。

    (二)落实减税降费方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开展两次减税降费专项审计调查。为深入了解减税政策实情,市审计局牵头召开了两次纳税人座谈会。第四季度,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市审计局又组织9个审计组对全市85家企业的退税政策落实疑点数据进行了实地核查。审计发现,存在因退税限制条件较多等因素,造成个别纳税人未及时申报办理退税手续等问题。通过审计,截至2020年6月末,共推进符合条件的11户企业申请办理退税,退税总额达5.27亿元。

    (三)疫情期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发现,市本级1家企业专项贷款资金267.28万元闲置月余未使用;天长市农商行累计发放专项再贷款仅占铺底资金33.02%,专项再贷款资金执行率较低;明光市2户国有企业未及时退还疫情减免期房租4.86万元。

    (四)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发现,琅琊区未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凤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结余较大;天长市一失信企业违规领取失业保险费返还补贴4.15万元。

    (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南谯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未编制清单控制价,明光市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办理排污许可和环保验收手续,来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二是设施闲置、污染整治存在疏漏。琅琊区西涧街道两处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全椒县一企业未经许可随意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产业扶贫专项审计。2019年,市审计局对全市产业扶贫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扶贫资金预算编制不精准。天长市2个部门2018年度扶贫任务已完成,扶贫资金结余486.66万元,占其预算数的91.82%;琅琊区扶贫办等5家单位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沉淀89.50万元,占其预算数的45.74%。

    2.贫困村粮食烘干中心项目租金未足额收取。定远县安排扶贫资金2488.28万元,在22个乡镇新建23个粮食烘干设备。项目建成后,均对外招租经营。截止审计日,项目应收欠收租金90.24万元。

    3.部分扶贫驿站效益未达预期。定远县5个扶贫驿站尚未投产;来安县3个扶贫驿站存在贫困户就业不稳定、工资达不到最低标准等问题,扶贫驿站发挥效益不明显。

    (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审计。2020年5月至7月,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全面落实申报登记和环保监管。全市1756家医疗机构应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际纳入169家,占比9.62%。已纳入环保监管系统的169家中,有4家机构未申报登记2019年度医疗废物信息。

    2.普通货车违规运输医疗废物。2019年,安徽超越环保公司和安徽圆满物流公司,违规使用2台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医疗废物转运,运输医疗废物676次、总重396.54吨。

    3.处置单位收集转运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2019年度安徽超越环保公司负责市6家医院医疗废物转运共898次,有234次未在规定时间2日内对医疗废物进行转运。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按照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升级要求,市审计局加大了对公共项目投资审计力度,完成了4个公共投资审计及163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核减额5.11亿元,核减率14.5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清流河一期提升工程前期设计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部分与现状绿化不一致,实际施工时又增加原有苗木移植104.14万元;西方寺路(滨河路-扬子路)道路工程因拆迁原因,导致实际施工道路长度减少209米,占原设计长度的44%。

    2.部分项目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公交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实施的北湖公交换乘中心、城东公交停保场保养车间、加油站等工程中部分变更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手续。

    3.部分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琅琊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其中已完成的项目4个,均未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2020年一季度及之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各项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力度,及时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帮助企业恢复产能。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工程项目规范建设、圆满完工。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各项政策制度,科学配备内审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内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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