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5日,市审计局对市委党校2018-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市委党校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批复市委党校2018-2019年支出预算4799.61万元,其中:2018年2395.37万元、2019年2404.24万元。2018-2019年单位实际支出4578.71万元,其中:2018年2336.23万元、2242.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2018-2019年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一是组织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市委党校2018年度编制应缴预算收入-普通理论培训费140万元,实际组织收入367.42万元,为预算数的2.62倍;二是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2018-2019年度市委党校将研究生学费、办学培训费等非税收入存于往来账户,采取不定期汇总方式集中上缴非税专户。
(二)支出管理方面。一是现金支出管理不规范。2018-2019年度提取现金71.93万元,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异地教学费等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现金支出单笔超过1000元的款项45笔,涉及金额65.48万元;二是部分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抽查发现,市委党校2018年存在10次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现象,陪餐人数分别超标准1-3人不等;三是提前支付4.4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市委党校学员室内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应于2020年11月退还,实际于2020年5月全额退还。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委党校2013年度采购一批家具、空调、电视等共计817.44万元,截至审计日,该批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滁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委党校整改。同时建议:严格预算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支出,强化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委党校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委党校向社会公告。
滁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