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16日,市审计局对市卫健委2018、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市卫健委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批复市卫健委2018-2019年支出预算3556.67万元,其中: 2018年1656.56万元、2019年1900.11万元。2018-2019年单位实际支出3279.52万元,其中:2018年1619.56万元、2019年1659.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2019年市卫健委基本能够遵循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一是2018、2019年分别编制项目支出-信息系统服务器租赁费15万元,实际未发生支出;二是2019年编制项目支出-重点工作专项经费112.9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一是房产招租前未进行评估;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10万元;三是一处房产被违规出租,一处房产长期闲置;四是房屋出租收入完成率低,2018、2019年编制房屋出租收入每年55万元,2018、2019年实际收取房租34万元、7万元,完成率分别为61.81%、12.73%。
(三)政府采购制度履行不严格。2018-2019年文明创建宣传品及宣传手册项目、党建活动室文化墙制作项目2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类项目,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新增采购时也未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5.11万元。
(四)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划转手续。原卫生局办公用房,账面价值160.5万元,其产权已移交于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2015年4月交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并使用。截至审计日,未办理相关资产划转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卫健委整改。同时,建议市卫健委今后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所属房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卫健委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告。
滁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