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2日,市审计局对滁州市总工会2018-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滁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8、2019年度单位实际支出分别为993.06万元、1060.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2019年滁州市总工会基本能够遵循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扩大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在编制部门预、决算报表时,将不应纳入部门预、决算的市直机关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编入收支预、决算;二是帮扶资金支出不准确。2018-2019年度下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结余资金315.59万元未在市总工会决算报表中反映。
(二)部分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2018年未及时拨付两节“送温暖”补助资金161万元。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是工会经费收入核算不规范。2017-2019年度,未将税务部门当年代收的工会经费作为本年度工会经费收入核算、上缴,而是在下一年度转为工会经费收入;二是代收工会经费手续费核算不规范。2016-2018年度,将相关部门代收的手续费直接于结算时扣除,未反映在工会经费收支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滁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总工会整改。同时建议: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总工会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总工会向社会公告。
滁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