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0-06-30 11:14
    【字体:打印

        为不断提升滁州市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决定开展全市非遗进景区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不移地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非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推动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和旅游产业高地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更好发挥政府在发展方向、规划布局、政策支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市场主体在投资、运营方面的积极性,加快非遗进景区的建设步伐。
        2、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保证非遗项目有序传承和健康发展。以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为重点,开展旅游景区与本地非遗项目合作,杜绝粗制滥造、低级庸俗项目。
        3、坚持公益为主原则。非遗进景区为惠民工程,充分体现公益性,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原则上不另向游客收取门票。
        4、坚持全要素相融合。推动全域旅游经济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将非遗融入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拉动旅游综合消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现旅游跨越发展。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非遗进景区行动计划,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驻4A级以上景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3A级以上景区、A级乡村旅游景点等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工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四、重点任务
        1、非遗载体进景区。通过丰富景区非遗宣传载体,提升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根据景区特点,体现非遗元素,将民间文学、民俗风情等融入旅游景区规划。重点做好琅琊山风景区非遗开发建设,启用运作琅琊山风景区非遗体验中心。
        2、传统舞台艺术展演进景区。通过在旅游景区设立舞台和剧场形式,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及重要活动日,在景区开展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展演活动,增加景区人气,提升景区人文环境。在琅琊山风景区、小岗村、景华生态园、白鹭岛等4A级以上景区,固守表演国家级非遗凤阳花鼓、凤阳民歌,省级非遗洪山戏、凤阳花鼓戏、楼西回民锣鼓等。利用琅琊山初九庙会、正月十六走太平等,开展非遗项目展演展示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展览、展演,打响我市文化旅游活动品牌。
        3、传统技艺进景区。在景区设立工作坊,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增强现场互动体验,激发游客参与研学热情,拓展传统手工技艺产品进景区展销渠道。开发代表滁州特色的凤画、天官画、民间剪纸、根雕和食品类非遗产品,在旅游景区设立观摩、展示、销售柜台或店面。
        五、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20年6月,制定并印发滁州市非遗进旅游景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6月底,各县市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上报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20年下半年起,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根据自身制定的方案实施非遗进景区工程。近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3A级旅游景区,条件成熟的,可开展试点建设。
        3、推广阶段:2021年起,在全市3A级旅游景区、沿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所有A级以上景区,进行推广建设。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提高认识,与旅游景区积极配合,将非遗进景区作为文旅融合的重要工作,组织力量认真实施。
        1、提供保障平台。旅游景区要主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搭建支撑平台,完善保障体系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积极提供智力支持和一定的奖补经费,为非遗进景区提供坚实保障。
        2、精心组织安排。文化企业和旅游景区要加强挖掘、整理、创编、研发非遗产品、演艺节目、旅游商品,明确各地进旅游景区的场地、方式、品种,精心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确保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探索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新途径,通过非遗项目单位与旅游景区企业合作、合资等形式,形成非遗与旅游景区互惠共赢的新格局。
        3、加强宣传推广。市、县文旅局要将非遗进景区纳入旅游推介线路,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重点推广,使其成为传承非遗的重要基地。
        4、树立示范典型。加强示范引导,通过考核评价,从各地选择若干个实施好的项目作为典型,进行重点扶持,并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