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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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提升行动方案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省外对标苏州市行政许可事项859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事项承接和权力下放,确保滁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目前许可事项795项);省内对标先进市,通过优化流程将平均审批环节压缩至2.3个,提升20%以上;通过材料共享将平均申报材料精简至1.41件,提升50%以上;通过业务协同将平均审批时限减少至1.22天,提升50%以上。

    二、提升举措

    1. 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建设,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协同打造“全市一单”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动同一层级各县(市、区)政府、同一行业上下级政府部门间行政权力的种类、名称、标准统一。(责任部门:市委编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6月底前)

    2.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覆盖。对标苏州市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覆盖,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增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增加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和透明度。责任部门:市委编办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9月底前)

    3.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领域依法行政,坚决纠正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含特别程序)等无依据设置和不准确问题。根据办理条件、材料、时限、对象等不同,对服务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化细分,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服务指南。丰富细化办事指南各项要素,重点完善审查要点、常见问题及申请材料表单、示范文本等内容,做到“五端”(网络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电视端)同源发布。(责任部门: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6月底前)

    4.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参照苏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公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承诺制内容。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5. 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借鉴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机制,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把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审批职能、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部门,通过内部流程优化再造,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力打造“一窗式”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

    三、工作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市优化行政审批“双对标”工作由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工作专班组织领导,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梳理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协调解决。

    2. 强化督查通报。市行政审批工作专班将建立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开展督查和工作调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3.强化考核问效。优化行政审批“双对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绩效考核范畴,细化考核细则,严明考核标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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