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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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7月,我省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20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滁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指示,市农业农村局召集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调研。10月下旬,在调研基础上形成《滁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初稿。11月上旬,分别征求了8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

    三、工作目标

    围绕滁州市优质粮油、健康畜牧、道地药材、特色杂粮、林茶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挡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市级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5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600亿元。

    四、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围绕粮食、畜禽、水产以及特色农产品等,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优质专用粮食年种植面积600万亩以上,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生猪、肉鸡养殖基地,持续实施稻虾共作“双百工程”,争创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综合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品牌农产品,到2025年,全市“三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到1300个以上,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认,推动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是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沪苏浙等地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实施“行业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到2025年,培育产值达50亿元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2—3家、20—50亿元企业10家。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均要建立1个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培育百亿元加工园区1个、50亿元加工园区2个左右。

    三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高起点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优化升级农村电商,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沪苏浙地区各类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平台,加大面向长三角地区的本地名优农产品推介交易力度,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滁州名优农产品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联合江苏省毗邻地区共同开发一批精品线路,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五、推进举措

    一是共建合作平台。引进沪苏浙地区知名农产品加工和配送供应商集团来滁共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积极开发本地优势资源,建设一批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精品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二是培育创业主体。择优选择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行动。

    三是加快品牌塑造。着力培育一批“滁字号”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知名品牌,探索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四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优化整合农业产业化等涉农资金,支持“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

    五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农产品加工主体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农产品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农业政策性担保和农业保险提标扩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享受农业用电政策,优先保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市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加快项目实施。各地要按照一个产业规划、一个创建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支撑政策的要求,合力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主导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每年组织示范基地创建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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