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3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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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电商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2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起草了《滁州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我市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但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电商品牌知名度不够高,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稳固,与电商发展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针对当前农村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市有关部门强化工作协同和政策统筹,共同开展了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做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市有关单位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电商企业等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经充分对接讨论,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形成了《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推广品牌,强化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有更大作为。

    五、主要任务

    从8个方面推进:

    (一)强化利益联结,壮大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

    (二)强化滁州特色,培育推广品牌。积极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充分利用省农交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滁州品牌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

    (三)强化资源整合,拓宽市场渠道。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市内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支持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商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网络销售。

    (四)强化配套服务,改善基础设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支持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推进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和“快递进村”。光纤和4G移动网络向自然村延伸。

    (五)强化示范建设,推动集聚发展。积极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镇、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较好的县(市)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项目建设。

    (六)强化精准施教,增强培训实效。将《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设置电商相关专业点和专业实训基地。参加安徽电商直播年活动和电商直播大赛。

    (七)强化网点管理,助力脱贫攻坚。推进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管理。明确各级电商扶贫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级支持政策,对贫困村网点开展农产品上行给予奖励;对收购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以及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的电商经营主体给予补助。

    (八)强化体系建设,加强政策保障。统筹用好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对贫困县和行蓄洪区予以倾斜。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

    六、创新举措

    针对我市农村电商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着力在“强机制、拓渠道、补短板”上下功夫,围绕培育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品牌建设、利益联结和与电商发展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工作措施,拿出了明确的促进政策,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将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下一步,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跟踪问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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