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21年第1号公告:关于2019年度滁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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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滁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0年12月27日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8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力推进、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强化整改督促、专项约谈、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重点、难点整改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督促落实。各相关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剖析原因、制定方案、逐项落实,从源头、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审计局全力跟踪督促审计整改,一是落细落实、清单销号。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逐项对账销号;二是跟踪推进、重点约谈。主动跟进、积极对接审计整改主体,“一对一”重点约谈,分析研判、全面分析问题症结、共商解决对策,落实解决整改进程中的“瓶颈”问题;三是强力督促、跟踪问效。坚持“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的原则,“见证见据”核查销号,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截至2020年11月末,审计查出的16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完善制度办法等14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部门问题。市财政局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时,要求各项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问题。市财政局已对安排不合理的项目资金予以调减或收回。

    3.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比率偏低问题。市财政局在“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绩效目标模块,把绩效目标填报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单位已要求进行补录更正。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一是加强会商,对执行率低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研判,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三是定期通报,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未及时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到项目单位。    

    (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面

    1.关于部分预算指标年末集中下达,未形成有效支出问题。市财政已对未支出的指标予以收回。

    2.关于预算内资金和往来资金结余结转较大问题。市财政局通过函告、通报和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对往年结余结转资金已安排使用或予以收回。

    3.关于农业担保基金放大效应较低问题。农业担保基金已初步实现近2倍的担保放大倍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单位挤占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二)关于个别单位收入管理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

    (三)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严格按资产管理规定登记、使用资产。

    (四)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查出问题。相关县(区)、单位欠款已支付,项目质保金已退还企业。

    (二)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

    (三)关于疫情期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对未使用的贷款已按规定收回;收取的房租已按规定退回。

    (四)关于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相关县(市、区)已落实整改,资金已按规定拨付使用、违规领取的补贴收回并归还原渠道。

    (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相关县(市、区)已落实整改,已按规定完善手续、闲置设施已启用、对倾倒的废弃物已清除。

    四、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产业扶贫专项审计查出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扶贫资金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涉及的相关市、区已落实整改,资金已拨付使用或收回。    

    2.关于贫困村粮食烘干中心项目租金未足额收取问题。涉及的租金已按规定收取。

    3.关于部分扶贫驿站效益未达预期问题。相关县的扶贫驿站已按规定投入运营。    

    (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审计查出问题

    1.关于未全面落实申报登记和环保监管问题。全市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2.关于普通货车违规运输医疗废物问题。相关单位重新购置车辆,并按规定办理了医疗废物运输手续。

    3.关于处置单位收集转运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问题。对运输单位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运输单位已按要求增购车辆提高了转运频次。印发《滁州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库房)设置规范》,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及时、安全、无害化处置。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管控。

    (二)关于部分项目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了公司内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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