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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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滁州市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滁州市财政局

    2021816


    附件    

    滁州市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支持茶产业发展

    2130122

    支持水产产业发展

    2130122

     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213019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130124

    合计

    天长市

    10

    1.5

    11.5

    明光市

    15

    1.5

    16.5

    来安县

    10

    8

    1.5

    19.5

    全椒县

    10

    15

    1.5

    26.5

    定远县

    1.5

    1.5

    凤阳县

    5

    1.5

    6.5

    南谯区

    6

    1.5

    7.5

    琅琊区

    5

    1.5

    6.5

    合计

    20

    34

    30

    12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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