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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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工作开展赢得省教育厅充分肯定,推荐我市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2021年5月,教育部发文认定并命名滁州市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系全省唯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皖教秘〔2021〕168号)文件要求,需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教体局多次组织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并在结合成都市、青岛市、石家庄市(均为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等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滁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7月9日,市教体局组织召开全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就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开展研讨,会后印发《关于征求<滁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向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滁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征求书面意见。7月13日,市教体局统一各单位意见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7月15日,市教体局政策法规科完成审查并出具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提交市司法局。最后经滁州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目标任务

    到2023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成熟,师生家长近视防控知识覆盖率100%,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近视防控队伍建设行动。培养卫生专业人才,强化学校卫生队伍,完善校级管理队伍。

    (二)视力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动员社会宣传,开展专家宣讲,规范健康教育。

    (三)“一增一减”健康用眼行动。增加户外运动,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开展课后服务。

    (四)视觉视光达标行动。改善教学环境,规范电子产品使用,严格行业监管。

    (五)视力监测诊疗规范行动。完善初级筛查,开展监测建档,规范诊断治疗。

    (六)家校联动防控行动。孕产妇保育保教,引导家长参与。每学期至少利用1次家长会或宣讲等形式,普及“一增一,早期发现干预。

    五、创新举措

    开展“六大行动”:近视防控队伍建设行动、视力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一增一减”健康用眼行动、视觉视光达标行动、视力监测诊疗规范行动、家校联动防控行动,融合我市校园足球、手球、篮球等特色体育活动、专家宣讲团建设、特色课后服务以及来安县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建设等,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近视防控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滁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和滁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职责,落实相关部门职能,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推进方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财政部门加大对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资金的投入力度,为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近视防控工作。教育部门将近视防控所需资金列入智慧学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等项目建设内容,确保近视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考核评估。市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教育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学校综合考核。教育督导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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