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滁州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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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有效期3年,目前已到期。

    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特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文件精神(意见提出“调整优化制造强省资金使用方向,对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工业互联网升级项目给予奖补支持”),并参考合肥等地政策措施,我局牵头对原工业强市政策进行修订,起草形成了《滁州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通过书面形式充分征求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行业协会意见,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0月15日,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政策》共17项条款,主要延续省《制造强省》和原《工业强市》政策内容,借鉴合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做法,最终形成本《政策》内容。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包括设立工业强市专项资金、设立产业链专项基金、优化资金使用效益3个方面。

    设立每年1亿元的工业强市专项资金。将原有政策支柱产业发展基金调整为产业链发展基金,总金额提升至300亿元。根据省新修订制造强省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放大资金使用效果。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包括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产业链强链补链、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平台建设4个方面。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出对引进产业链重点企业给予“一事一议”支持。支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特别提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建设,对相关投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保留原制造强省和工业强市政策称号类奖补。

    (三)支持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发展。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加快升规入统、鼓励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5个方面。

    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新引进总部企业、新投产工业企业入规纳统,突出增量拉动,做大我市规模企业总量。支持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存量提升,加快培育一批百亿元、50亿元级顶天立地的大企业,筑牢工业发展稳健根基。

    (四)加大工作考核和激励。包括强化督促考核和评选“十强、十优、十佳”工业企业2方面。

    强化考核机制,将工业经济发展、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和园区综合考核,建立通报调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开展“十强”、“十优”、市直“十佳”工业企业评选。

    四、保障措施

    本政策印发后,市经信局要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政策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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