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21年第16号公告:关于2020年度滁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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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审计局局长  杜永珍

    20211230日)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8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从源头治理屡审屡犯问题,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项部署、强力推进,通过督查督办、专项约谈、信息公开等方式对审计整改进行全面督促;今年9月,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请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抓好责任落实,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剖析原因、制定方案、逐项落实,从源头、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审计局全力跟踪督促整改,一是全面部署、建账销号。严格对照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促;二是担当作为、合力攻坚。主动跟进、分类施策,“一对一”发放整改建议函,重点约谈、查找症结、分析研判、共商对策;三是直面问题、落细落实。坚持“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的原则,“见证见据”核查销号,力求实现“治病要去根、问题不反弹”,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截至202111月末,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审计整改:清理收回财政资金9.88亿元、加快4.69亿元资金使用、解缴非税收入3.1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办法等8项,诫勉谈话2人。

    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单位)问题。市财政局规范预算编制,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已将服务业、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细化至部门。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精准问题。市财政局落实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通过发放提醒函等方式适时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在2021年编制预算时,对执行率低的项目进一步压减,科技人才住房补贴等5个专项资金合计压减3591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欠收土地出让金问题。市财政局通过现场提醒、函件等方式,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清收工作。截至11月末,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8.75亿元,收回土地1宗、面积1.74m2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市财政局加强新增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估,合理、精细编制预算,在2021年预算编制时,结合项目实际,已对21个项目预算进行了压减。

    3.关于存量资金再安排使用仍结余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收回2020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再安排拨付流程》,对结余再安排资金的拨付使用予以明确。审计查出的存量再安排结余资金已支付262.22万元,未使用的11.39万元市财政已收回。

    (三)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以前年度借垫款项未清理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做好对接,对逾期未归还的单位下达《催还通知书》,限期归还;二是对长期无法收回的借垫款,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逐年消化。2021年已收回借垫款8860万元,并安排1亿元预算资金用于消化单位借款。

    2.关于预算和代管资金户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问题。市财政局压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落实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盘活存量,督促预算单位按进度支付款项。截至11月末,结转结余资金已支付4.69亿元、收回2.72亿元,收回代管资金0.24亿元。

    (四)关于部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按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加大支出进度。截至11月末,2020年结存的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已使用1750.34万元。

    (五)关于个别项目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市政府召开资金调度会落实部门及属地政府职责,市效能办督查督办,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截至11月末,市本级2019棚改项目已全部支付、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项目支出进度为97.1%、儿童医院滁州分院扩建项目和滁州学院“智慧+”产教融合基础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支出进度已达72%以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方面。5家单位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3个未执行预算项目的资金已支付完毕或调剂使用,11个执行率低的项目均已加大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2家单位通过催收等方式确保租金收缴到位。

    (二)“三公”两费方面。6家单位通过完善制度、严格审批等方式,规范经费管理。

    (三)资产管理方面。3家单位已按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清查核销;4家单位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家单位已重新对资产进行了登记、核查,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方面。4家单位已按要求确立系统安全保护等级;2家单位已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网络应急应变能力。

    三、经开区、苏滁高新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经开区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问题。经开区已将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并从严编制预算。

    (二)关于苏滁高新区部分项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问题。苏滁高新区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加强收支预算预期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

    (三)关于两区个别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经开区农贸市场租金42.8万元、苏滁高新区公租房租金561.6万元已按规定缴入财政。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3县区合计1.04亿元的预算指标已下达到项目单位;4县区已向同级人大履行了预算调整程序。

    2.资金使用方面。2县区推进项目施工进度,加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付使用;对涉及未支出或支出进度低的12个项目,3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6县区1.31亿元使用范围不合规的资金已收回,并作重新安排。

    3.系统管理方面。6县区已按要求调整台账,规范管理;5县区已将资金支付明细导入系统,准确反映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二)关于“三促进”专项审计查出问题。3个项目已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149.32万元;12049.17万元存量资金已清理收回、159.35万元专项结余资金已拨付使用;企业违规领取的就业见习补贴资金0.9万元已追回并归还原渠道。

    (三)关于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

    1.项目进度方面。涉及4县的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计划任务、农村改厕和美丽乡村项目均已完成。

    2.工程管理方面。涉及3县区的4个项目已分别办理立项备案、竣工决算、出具验收报告等建设程序;涉及2县区的“四好”农村路附属设施已完善,农村改厕项目已验收合格。

    3.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涉及3县市的违规领取危房补助资金2.4万元已退回、农村改厕款22.68万元已支付、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已达规定比例。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3县区疫情期的经营性房租120.47万元已按规定减免;122.65万元疫情期失业保险已返还;1县已制定“三重一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2市区已按要求公开就业补贴信息。

    五、社保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筹集方面。查出的572人次的低保特困等重点人员已全部参保养老、医疗保险。

    (二)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违规支付医疗机构费用问题。涉及的10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支付的国家重点监控药品费用12.39万元、限制用药费用105.44万元已追回。

    2.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54家医疗机构多支付的医保基金38.65万元已追回。

    3.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规避控费问题。23家医疗机构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88.13万元已追回。

    4.关于待遇支付不合规问题。截至11月末,549名死亡人员、76名重复领取人员合计246.63万元的养老基金已追回。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

    1. 关于项目未能完成省进度要求问题。定远县28个、市本级2个、南谯区1个和来安县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 关于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备问题。市本级3个项目已按规定办理了环评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关于项目存量资金较多,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定远县82个、来安县7个和琅琊区1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来六高速安徽段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

    1.关于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备问题。20218月,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和施工许可证。

    2.关于少量征迁工作尚未完成,影响施工进度问题。来六公司主动对接、积极协调,每月以专报形式报告征迁情况,落实征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利息负担较大问题。为避免资金沉淀,减轻利息负担,来六公司加大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编排施工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加快资金拨付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诚恳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推动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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