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1-11-17 18:21
    【字体:打印
    《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事关滁州市全民健身事业长远发展,市教育体育局草拟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请于 11月 22 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1、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
       2、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关于《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现因工作需要,急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年11月17日。滁州市教体局通过网站发布《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2日,进行为期六天的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环节。
    特此说明。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中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为此,今年8月份,国务院公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11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做好《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起草工作,现做以下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编制好《实施计划》,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市教体局从5月份启动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中央、安徽省精神,起草编写提纲。结合中央、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对编制《实施计划》的总体考虑和拟列入《实施计划》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反复进行研讨,汇总形成了编写提纲。

    第二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文本初稿。起草过程中逐一专题研究,对拟写入《实施计划》的重点问题和每一部分的重点条目内容进行讨论和明确,形成了《实施计划》的框架结构,结合《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参考《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山东等地的相关文件,形成了《实施计划》初稿。

    第三阶段:精益求精,征求意见。《实施计划》初稿形成以后,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多次召开研讨会,经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意见》文稿,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

    二、框架内容

    《计划》文稿分为三大板块、14个部分。

    在第一板块总体要求中,明确了“十四五”全民健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板块为主要任务,包含8个部分。分别对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进行阐述和部署。

    第三板块为保障措施。该板块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四个方面,确保实施计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重点工作

    1.核心指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4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05公里,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29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4个,新建社会足球场40个,配建群众滑冰场2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80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327个以上。

    3.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社区运动会”,将赛事办到群众身边。扎实做好冰雪项目的推广普及,实现60万人次上冰雪。继续打造品牌赛事。

    4.科学健身指导。市、县(市、区)两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实现经常化服务。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5.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不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6.重点人群活动开展。主要是促进青少年、老年人、职工、采集人、少数民族、妇女和农民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7.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推动体卫融合、促进体旅融合,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