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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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7日

    滁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推体育强市建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体育强省建设方案》、《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加富有活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4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各地要制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城镇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00公里,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30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4个,新建社会足球场40个,配建群众滑冰场2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80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320个以上,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重点工程建管处,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突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逐步扩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覆盖时段和覆盖面;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通过委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及运营。建立全民健身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积极参与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长三角等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持续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结合“省十五运”群体项目比赛,组织开展“我要上省运”系列活动。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举办线上线下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和参加全民健身“三级联赛”,并逐步拓展其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创建“一市多品、一县一品”全民健身品牌。大力发展“畅游琅琊•品味山水”、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天长茉莉花体育节、全椒“正月十六走太平”健步走活动等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江淮分水岭”自行车系列赛等赛事品牌,进一步突出品牌特色、提升办赛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推进冰雪项目进校园,实现60万人次上冰雪。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石锁、花棍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培育航空、露营、铁人三项、定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建成科学健身指导中心9个,推动健身场所和晨晚练点科学健身指导全覆盖,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建立科学健身专家库和资料库,建立权威科学健身知识发布和全媒体传播机制,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居民体质档案,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知识普及、体质检测预约、个性化健身指导等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扩大队伍规模,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以晨晚练点为基地,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切实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制度,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性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进一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不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提升体育类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打造一批3A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推广适合青少年、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推行广播体操、工间操,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丰收节等节庆,开展适合农民参加,具有乡土气息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加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开展体育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提升工程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产业,结合体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全力打造体育特色小镇、汽车自驾营地等品牌项目。加快体育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打造“智能健身器材+运动健康服务”的“产品+服务”模式。支持各地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继续做好健身消费券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持续办好市、县、校三级青少年体育联赛。加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持续开展“东方手球之都”建设,推进中小学手球普及提高。(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动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逐步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各类运动康复机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和产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促进体旅融合。充分发挥山水资源、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山地户外、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完善相关设施,不断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宣传科学健身理念,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推广“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码,激励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强化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合肥都市圈城市、南京都市圈城市体育协同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扩大滁州体育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市区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大力培养全民健身基层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专项化体育服务人才,以及赛事活动组织、体卫融合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或改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保障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智慧体育平台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智能健身器材,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制定市智慧体育建设方案,建设市级智慧体育平台,打造集体育赛事报名、体育场馆预约、群众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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