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效益,根据《滁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市)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支出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各地要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要求,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向扶持乡村产业倾斜,资金占比不低于55%;向江淮分水岭沿线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资金占比不低于60%;对衔接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滁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定远县 |
2801 |
|
凤阳县 |
1354 |
|
明光市 |
889 |
|
全椒县 |
922 |
|
来安县 |
855 |
|
合 计 |
6821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