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新高铁滁州定远东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1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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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关于核准合新高铁滁州定远东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电网项目的请示》(滁电发展〔2022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合新高铁滁州定远东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4-341100-04-01-305827

    项目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定远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61.9公里;扩建220千伏间隔2个。

    四、工程总投资为169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394.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滁州鲁肃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4112520190002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

    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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