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1-03-3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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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意见反馈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6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市政府制定的《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滁政办〔2017〕14号)进行了修订。经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等35个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广泛征集网民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34条,其中南谯区、琅琊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29个单位无修改意见;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文化旅游局5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采纳2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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