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50条措施

    2020年以来连续第3年推出营商环境提升举措

    发布时间:2022-05-3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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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150条(2022年版)》,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3个维度,在企业开办注销、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18个重点领域提出150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亭满意”服务环境,这也是继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第3年推出的3.0版营商环境提升举措。

    去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双月双对标”活动,学习借鉴苏州市等沪苏浙及省内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做法,定期研究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举措。“对照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我市完全对应的提升举措123条,自行提出创新举措27条。”市营商环境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出台的150条措施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聚焦精简高效,突出市场主体切身感受。结合调研中市场主体反映问题,对水、电、气和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实行线下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线上全程网办,取消报装费、接入费等相关收费;搭建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免收工业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费,对纳税等级A、B级企业间的不动产交易承受方缴纳契税后直接办理登记;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行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等。二是聚焦深化改革,突出对标一流等高对接。认真学习借鉴苏州市等沪苏浙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拿地即开工”,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压减客户办电交互环节,对大中型企业客户压减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推行企业所得税“报退合一”,纳税人无需提请退税,也不要填报任何材料等。三是聚焦细化实化,突出落实上级创新要求。认真研究省对标提升举措,除部分改革事项仅涉及省级层面、法律法规未授权、不在自贸区或试点范围等不具备实施条件外,其余均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拿出提升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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