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滁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2-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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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滁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滁政办〔2022〕2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重点突出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为构建完善完备养老服务体系,以基本养老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为两翼,以基础设施完善、要素支持有力、综合监管有效、养老产业兴旺为支撑,加快老年友好社会建设。

    三、起草过程

    为落实《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市民政局组织专题调研,了解全市“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基本状况,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谋划“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基本思路,形成《规划》初稿,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规划》稿,后经专家评审,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于2021年12月20日,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深入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发展供给格局不断完善,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养老服务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四章,力争到2025年养老服务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第一章提出规划背景。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取得的成就,深入分析了“十四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第二章明确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5类18项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12项。

    第三章提出主要任务。提出强化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扩大普惠养老覆盖面、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要素支撑、打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9项重点任务,促进养老服务产业量质齐升。

    第四章明确保障措施。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扩大数据资源、落实评估考核4项措施,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规划》坚持总体推动、突出重点,围绕惠民利企,提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尤其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围绕解决居家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发展城乡老年助餐、助浴、助洁服务。全面建立助餐服务网络,依托三级中心、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社区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支持农村、远郊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老年助餐服务功能,积极推广发展邻里互助助餐模式。引导各类餐饮企业、外卖平台等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助餐及配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助浴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普惠的集中助浴和上门助浴服务。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培养养老志愿者队伍,探索通过“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二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发展“自治、法治、德治+农村养老”。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整合农村闲置设施,组织农村“五老”、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志愿者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探索在村级设置农村老年人关爱专员制度,研究落实农村老年人关爱专员补贴等激励措施。大力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三是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普及社区老年健康教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深化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四是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定长期照护服务范围、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五是推进智能养老便民服务。针对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线下办事渠道,方便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热线。开展并持续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相关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持续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免费培训。

    六是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市县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内老年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以社区为平台、需求为指引、居家为终端,有效对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商和老年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养老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和推广适老化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载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

    七是培育做强养老产业主体。加强对养老产业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产业,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深养老产业化程度,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龙头企业和创新活力足的中小微养老企业,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产业发展格局。重点扶持康复辅具器具、养老照护、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等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八是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建立民政、税务部门共享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不区分营利性质,免收市级(含)以下减免权限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九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或备案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制定养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支持各类所有制养老机构平等发展。

    七、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强化组织协调。市级成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数据资源。依据养老产业统计分类,推进重要指标年度统计。加强专家支持系统建设,开展养老服务基础性研究。落实评估考核。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采取自查、督查、第三方评估并举方式,开展年度、规划中期和评估检查。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50-304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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