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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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2〕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变更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全市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实现县级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和涉及一级地类和耕地二级地类的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3项指标均低于1%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比照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确定作业队伍。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各县(市、区)要于2022年10月中旬前,按程序确定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队伍,并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调查作业队伍建立质量管控体系。在变更调查实施前,要组织开展人员技术和质量培训。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土变更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足额保障、按时拨付工作经费。

    (四)抓好资料收集。各县(市、区)应提前收集本地区批准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批准实施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涉及地类、权属发生变化的资料和数据信息,做好资料整理分析。

    (五)严格质量保障。调查过程及成果要全部留档,确保全过程可溯源检查。对虚报、瞒报国土调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上报成果错误率超1%、不能按时上报合格工作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三、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充分认清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认真准备。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依据明确的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国土变更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保障。针对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呈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认真做好组织、资金、技术和资料保障,为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各县(市、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要于每月15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附件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龚健勇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孔祥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吕本贵 市水利局副局长

        卢书祥 市农办专职副主任

        张  培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徐玉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治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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