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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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获得第七届滁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企业。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9月30日后出生),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10--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应达到60%以上。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7、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8、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两年,2022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获奖企业申报,向市科技局推荐。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信用记录,并报送信用审查结果。

    3、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须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cgzhk@126.com。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4、其它证明材料。

    五、联系咨询方式

    成果科:3024023

    政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政务大厅二楼 3210191

    附件: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滁州市科技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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