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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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遵循“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各项民政事业运行持续向好。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连续5年荣获全省优秀等次,民政工作为滁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奋力推进新阶段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根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规划》已由滁州市民政局印发。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7月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滁政办〔2020〕4号)中明确,市民政局牵头编制《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民政事业规划》)。9月市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由滁州学院具体承接《民政事业规划》的编制。

    通过结合省厅规划(征求意见稿)内容,汇总大量科室素材,2020年10月至11月深入县市区现地调研,于2021年1月形成初稿,并在2021年1月、2月,两次召集学院规划编制人员会同局业务科室开展研讨座谈,分析我市民政事业的现状和规划前景,研判规划中涉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我市民政事业规划的调整与修改,并在3月份形成《民政事业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和6月,市民政局向8个县市区民政局、5个局属二级单位及19个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分析研究,与学院编制人员对接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的调整。2021年8月,第三方服务机构滁州学院邀请部分专家对《民政事业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家评审,结合专家的评审意见,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了再次修改,并在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10月份结合省厅规划发布稿,市民政局对我市《民政事业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最后内容完善,相应数据指标参照省厅发布稿,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11月份经与市发改委对接,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对社会发布。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4章19节,设置2个指标专栏和7个重点工程专栏。

    《规划》第一章从社会救助“托底救急”作用发挥明显、社会福利体系日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稳步推进等8个方面,全面总结“十三五”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剖析“十四五”时期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机遇与面临挑战。立足现实基础,预测发展环境,系统梳理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规划》第二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基调,从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新发展格局出发,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提出了十四五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救助内容更加完备、政策衔接更为紧密、兜底保障更加有力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日益成熟,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灵活高效、管理持续规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形成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市民政事业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规划》从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效能持续优化4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发展的具体目标。同时,提出了19项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充分体现规划的引领与指导作用。

    《规划》第三章依据发展目标,部署了“十四五”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

    主要任务:

    一是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遵循“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思路,部署了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改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等6个方面任务,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围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部署了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优化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等4个方面任务,增强儿童福利,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

    三是构建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部署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发展适度普惠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10个方面任务,提升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建设为关键,部署了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治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等4个方面任务,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改善社会组织服务,部署了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等3个方面任务,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六是推进慈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体系发展。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发展慈善事业,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部署了加快专业社会工作全面发展、推进志愿服务创新发展、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3个方面任务,积极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七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坚持以惠民便民为导向,部署了提高婚姻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与管理、增强残疾人福利等3个方面任务,提高基本社会服务质量,让广大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八是优化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着眼“一主四副”城市总体发展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部署了优化行政区划布局调整、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等3个方面任务,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了7项重点工程

    一是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改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设施条件。

    二是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工程,未成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预计2022年,建成定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村(居)儿童主任参训率达到100%。

    三是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专项建设,改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提升家庭养老功能,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市县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400户,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60%乡镇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能不同程度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培训养老护理员1.2万人次,新建滁州市第二福利院、滁州市颐养中心。

    四是社区治理体系与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力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五是行业协会商会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大培育发展行业商协会扶持力度,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六是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06万人。

    七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升级改造火化设备,改造全椒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环保设备,新建定远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全椒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项目。建成市级精神病人福利院。

    《规划》第四章提出了强化党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完善民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加快民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等6项保障措施,有效促进规划目标与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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