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22年第4号公告:关于滁州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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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滁州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滁州市审计局局长  许同亚

    2022830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要求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管理、民生保障、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2021年度市本级、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重大项目跟踪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财政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抓主抓重、砥砺前行,有效应对疫情挑战,全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9亿元,增长11%,其中:市本级完成59.2亿元,增长12.6%总量和增幅均居全省第3位,圆满完成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收入的目标任务

    ——财政保障积极有效。统筹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和预算资金110亿元,保障滁宁城铁、奥体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9.8亿元,支持两个新型功能区全面启动建设投入资金9.2亿元,加快推进西部大工业基地建设安排资金33.9亿元,大力推动园区建设,实现与沪苏浙城市城区和园区合作共建全覆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1.6亿元社保政策性减费5.07亿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保基本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年投入资金114.2亿元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完成计划的101.06%,全面完成省定33项民生工程。

    ——疫情防控保障有力。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开启支付绿色通道。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9亿元,助力重大防疫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齐应对重大疫情方面短板。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7月末,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其中:清理收回财政资金9.88亿元、加快4.69亿元资金使用、解缴非税收入3.1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办法等8,诫勉谈话2人。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支出9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5.2亿元、支出17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亿元、支出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2.2亿元,支出176亿元。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一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单位)或项目。编制的2021年度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有15568.79万元项目支出未细化到部门(单位),年初预留在归口业务科室。如:行蓄洪区移民迁建项目800万元、重点项目规划编制费1680万元、智能家电市级配套1000万元、5A景区创建经费1000万元等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利润收入预算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2021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利润收入预算439万元,当年实际完成1606万元。

    (二)少数项目资金支出执行率较低。5个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抽查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500万元以上项目67个,发现1个项目预算当年未执行,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现代服务业专项预算安排5920万元,当年支出1586.27万元,执行率26.8%;垃圾分类项目经费(含餐厨、厨余、环卫一体化项目)因工程进度滞后,预算安排1370万元,当年支出116万元,执行率8%。

    (三)专项资金支出绩效需提升

    1.部分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一是2021年市财政拨付琅琊区市级教育专项资金540万元,计划用于3所小学维修改造,由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滞后,当年未使用。二是截至2022年4月末,历年拨付市城投公司的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累计结余1080万元。

    2.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预算不够精准。202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的工业项目资金预算550万元、实际支出1240万元。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优预算6万元、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补助80万元,当年未使用。二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数量存在小而散现象。2021年市财政安排资金673.22万元,涉及47家单位,97个项目,其中补助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有68个项目,占比70.1%,补助金额1万元(含)以下的有22个项目,占比22.68%。如:某技术学院申报的3个技术合同转让补助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仅为300元。

    3.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未细化、量化 2021年市本级纳入清单管理的38个专项资金,部分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量化不够,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值设定未细化量化;“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建设奖补、品牌创建”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不准确,未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值,自评分为满分。

    (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仍需加强。一是年末预算指标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市直预算单位2021年末预算指标结转结余65266.61万元,其中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预算单位有15家,余额合计40429.83万元。二是年末代管资金户资金规模较大。市直预算单位2021年末代管资金余额33063.27万元,其中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预算单位有6家,余额合计12471.8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大数据审计模式,结合延伸事项,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三公两费”使用核算情况、往来资金清理情况、固定资产配备管理情况等事项,17家预算单位开展现场核查,4家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水平仍需提高。某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收缴数差异较大,2020年相差363万元、2021年相差132.22万元。某部门4个科目决算数与财务数不一致,如差旅费决算报表反映支出10万元,财务报表反映支出14.24万元。某单位4个项目支出上年结余165.9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度仍继续安排预算50万元,实际仅支出12.1万元。

    (二)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9个部门(单位)31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使用资金5432.1万元。5个部门(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367.69万元。1个部门2019-2021年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资金922万元未使用。

    (三)非税收入征缴不够及时。17家单位将房租收入转入财政支付中心代管户后再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中部分单位年末未及时上缴,如:1所中学转入63.82万元,未上缴。

    (四)“三公两费”管理存在不严格现象。6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费用管理不规范,其中:3个部门(单位)年末超正常需求向加油卡充值,提前充值合计204.82万元;1个部门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5.37万元;2家单位公务用车未在定点单位维修保养和租赁。1个部门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招待费2.28万元。3个部门培训费、会议费超预算列支。

    三、经开区苏滁高新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经开区预(决)算编制水平仍需提高。一是公共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基本建设1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部分项目收入预、决算差异较大。2021年耕地占用税预算收入编制1500万元,决算0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编制2500万元,决算50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00万元,决算17726万元。

    (二)苏滁高新区部分项目资金当年未支出。5个项目因进度滞后等原因当年未支出,涉及资金4026.75万元。

    (三)两区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2021年度经开区欠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9万元,下属两个办事处租地收入、征迁户利息收入、企业缴入拆旧费813.4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苏滁高新区25.19万元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区财政;2020-2021年,未将土储资金户利息收入67.55万元和临时用地租金收入72.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23月和6月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围绕中央级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助企纾困、教育补助),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75家单位、54个项目、财政资金11.63亿元。

    (一)助企纾困资金方面。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分别是2个县900万元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个县67.39万元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4个县(市、区)881.65万元“三重一创”资金,计1849.04万元。1个市、1个市直部门计2600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使用,项目进度较慢。2个县未按规定承担“三重一创”应支持资金2430.23万元。1个县个别项目重复享受奖补资金74.9万元。

    (二)教育补助资金方面3个县(市)6319.3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下达不及时,最长的下达时间间隔超6个月。5个县(市)24家单位超范围支出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429.64万元。1个县超范围使用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经费46.65万元。4个县(市)部分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涉及资金402.37万元。

    (三)旅游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5个县(市、区)6家单位184.18万元省、市旅游资金(含县区配套)拨付下达不及时。3个县(市)144.71万元省、市旅游资金(含县区配套)尚未拨付到项目单位。2个县(市)未按规定承担市级旅游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合计48万元。2个县(市)2家单位挪用省级旅游资金20万元。

    (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1个县45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1个县未按规定承担市级科技专项资金配套资金42万元,1个县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7.8万元使用不合规。

    (五)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1个县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80.4万元未拨付,1个县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1个市服务业发展专项结余资金(市级)5万元未及时上缴。

    审计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已配套“助企纾困”、旅游、科技等资金合计2520.28万元,推进402.37万元资金拨付使用,清理收回各类不合规支付资金555.83万元。

    五、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2021年7月、2022年5月2次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施工现场及合同履约管理需加强。土建两个标段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高空作业人员未悬挂安全带、隧道内壁渗漏水等问题部分参建方人员变更较大,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报批程序。

    (二)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跟踪审计。2021年11月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未达预期。受路线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征迁慢和疫情反复等影响,截至2021年10月末,实际完成建筑工程费4.49亿元,完成进度不足按序时进度测算投资额的50%。二是土地征迁费用超概算1.85亿元。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概算4.48亿元,因耕地占补平衡费用标准、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和电力迁改费用标准提高,截至2021年10月末,实际已累计支出6.33亿元,超概算1.85亿元。

    (三)市本级专项债项目审计。一是3个项目支出进度较慢截至20223末,支出进度低于40%二是市直2020年滁州市机动车辆停管服综合配套设施项目等3个债券项目存在闲置现象,截至20223月末,闲置资金合计1069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3个债券项目资金已拨付使用。

    (四)市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情况。2021年对市本级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21年6月末,维修资金累计归集161859.4万元,涉及业主24.55万户。发现主要问题:一是维修资金使用便利度有待提高。因上级相关规定程序较为严格,截至2021年6月末,市本级维修项目累计支出1486.17万元,仅占累计归集维修资金和增值收益总额17.63亿元0.84%。二是未及时清理、撤并活期存款账户,并设立资金管理专户;资金竞争性定存方式需完善。三是少量维修资金归集比例错误导致少收、多收。四是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有待完善,资金增值收益1.45亿元尚未实现结息到户。五是应急维修制度难以落实,需完善操作办法

    (五)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2021年对全椒县2018-2020年高标准农田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该县2018-2020年共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20个,收到各级补助资金共计25696.73万元,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违规转包、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擅自变更工程实施内容、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税金未调整造成多计价款15.75万元、项目验收不规范、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1个项目挪用高标准项目资金8.87万元用于支付管道延伸工程款。1个项目虚列支出20万元。2个项目欠付工程款199.56万元。二是项目运行管护不到位。2011-2017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尚有2771亩未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个项目上图入库信息不准确,错上面积10989.8亩。高标农田建成区有486.8亩被用于植树造林,存在“非粮化”现象。部分已建成项目管护不到位,存在长期未保养,损毁等现象。

    (六)定远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定远县2018-2021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规划编制及政策措施落实需改进。截至审计日,定远县未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也未组织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期将畜禽养殖相关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二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37个规模养殖场改造奖补超规定比例,超标准奖补68.88万元是项目实施和运营需规范。“商品有机肥推广试点”项目未完成2020年推广任务1.9万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未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结合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有企业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重点对市城投集团及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抽查。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市城投集团收费性停车场产生的收入计入下属子公司。市城投集团收费性停车场2020年至2021年产生的收入125.2万元全部计入子公司市亭城文旅公司。二是开发区下属企业滁州市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61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37万平方米门面房未出租,4家企业欠缴租金1936.5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2021年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抽查发现共有20家部门(单位)存在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资产财务数据不一致现象;2个部门(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资金约169.64万元。二是资产配置、处置尚需规范。6个部门超数量限额配备电脑、复印件、打印机等设备,1个部门超标准采购扫描仪、相机等设备,2家单位1935.48㎡房产长期闲置,1家单位未将已拆迁拆除掉的办公楼做报废处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21年对2个县区1个市直单位5名领导干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区土地管理不规范。1535.86亩土地未批先征、1011.62亩土地未供先用、1404.75亩土地批而未供、87.6亩土地供而未用。二是2个县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未足额征收,欠收281.49万元。三是2个县区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2家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紧邻居民生活区域;2家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无相关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无相关防渗漏、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3家单位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转移时间间隔均超过48小时。四是森林资源管理及保护存在不足。市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实际储备物资280万元,未达到应储备防火物资500万元以上的规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配套资金尚有138.08万元未配备到位。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部分具体问题下达了审计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整改。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统筹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行零基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健全项目库制度,完善科技创新等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资源,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加大执行率连续低于预期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民生资金、助企纾困资金、减税降费等跟踪督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加强支出审核力度,严格执行预算,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扩大开支范围等现象发生,切实规范预算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抓好重点环节管控,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资产配置标准、处置程序,夯实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下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建立实施清单制管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完善制度漏洞,提高审计结果转化运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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