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解读《滁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25 09:14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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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依据

    一是对标国家、省政府政策法规及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对标中央、省政府政策方针、法律法规、规章预案,并与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紧密衔接,确保在发展方向和方针战略等方面与中央、省政府保持一致。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划。严格遵照《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制定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领域各项事业发展重点和方向。三是衔接市专项规划。注重与发改、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消防、住建、气象、地震等相关行业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完善多灾种应对、多部门协同、跨领域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总体考虑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自然灾害点多面广线长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没有改变,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规划思想坚持“四个一”。秉持一个理念,即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理念;坚守一个主题,即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筑牢安全底线”为主题;贯穿一条主线,即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瞄准一个主攻方向,即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为主攻方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划重点突出“四个两”。聚焦两大领域,即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两大领域;紧扣两个环节,即“防”和“救”这两大环节;发挥好两方作用,即政府和社会两方作用;实现两个阶段性目标,即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2025年实现趋稳向好、2035年实现稳定可控。

    (三)规划布局强化“四个三”。坚持三个导向,即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相结合;把握三个统一,即生产安稳、生活安定、生命安全相统一;突出三个重大,即谋划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围绕三个方面,即体系短板、机制不足、能力弱项,着力解决当前应急管理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及短板。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开门编规划”,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印发编制工作方案,在局外网设置“我为滁州市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意见征集”专栏。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于2021年10月份编制完成了《规划》初稿。并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随即征求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修改建议,并在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1年10月30日,《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市应急管理局在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2022年4月,市应急管理局在正式发布的《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实现与省规划衔接并与5月初再次进行了意见征集,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五个部分内容。主要框架为“6+9+7+20”,即6项核心指标,健全9大体系,提升7种能力,实施17项重点工程。

    第一部分阐述了“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包括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安全生产形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基础保障等,并结合我市实际,分析“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介绍了规划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安全发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依法管理、精准治理,改革创新、智慧应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六项基本原则,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6项核心指标。

    第三部分为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应急责任体系、法规标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基层应急体系、应急队伍体系等9大体系。

    第四部分为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17项重点工程,提升“智慧应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社会应急、应急管理协同等7大能力工程。

    第五部分提出了落实规划的组织和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政策支持和严格考核评估等。

    五、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二是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经费投入,加大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实施规划的相关领域配套政策支持,提升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要素支撑。四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评估,有力有序推进任务落地。

    六、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50-307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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