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解读《滁州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2-07-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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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滁州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滁农社〔2022〕49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出台背景、编制过程、基本框架、主要特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心打造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升级版,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本规划。2022年7月1日,经滁州市发改委批准,正式印发《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文件主要原因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滁州的关键时期。预计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乡村形态和村庄格局进入快速演变分化期,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与要求,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努力方向与新时代赋予的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省委省政府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新任务,农民群众新期盼,开展《规划》制定工作。

    (二)文件主要解决问题

    一是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村庄规划滞后于建设需要,自然村分类尚未全面推进,部分建设方案缺乏乡村特色,地域文化特色挖掘不够,建设质量与标准不能满足群众要求。二是建设覆盖面有待向面上延伸。我市已完成美丽乡村布点中心村建设92.8%左右,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但建设主要是在点上示范,农民群众直接受益人口占比仅为15%左右,亟待扩大受益覆盖面,满足更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三是建设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长效维护有待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后期的运营、管理、维护机制需进一步深化,后期管护资金压力较大。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在日常保洁、绿化管养等长效管护上,还缺乏专业运维和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手段。四是乡村建设能力有待提升。乡村建设和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为单一,农民主体、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宣传发动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三)文件制定考虑因素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广大农民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创党委政府、群众主体、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规划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各类保护红线,严格规划许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禁违规撤村并居。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引导和安全管控。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按照村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科学有序开展建设,稳扎稳打,逐年推进。

    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与农村基础设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精神文明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

    坚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不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坚决杜绝简单的“刷白墙”、移栽名贵树等“形式主义”工程,坚决杜绝以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建设乡村,坚决杜绝刚建就拆等缺乏规划统筹引领的行为。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调研准备阶段。2021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在延续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要求,于5月底确定规划编制大纲。规划编制期间,先后前往全省多地和浙江等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十余场,走访农户、学习先发地区经验,围绕规划编制进行深入调研。

    (二)集中起草阶段。规划编制期间,本着开门编规划的原则,邀请了包括滁州日报社、滁州学院等专家学者和全市8个县市区一线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召开了各类专家咨询会3次,为规划的科学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0月形成初稿。2022年4月,在滁州市召开了规划编制座谈会,8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参加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会后根据意见集中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5月征求了市直12家单位意见,8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6月进行二次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发改委结合中央及省相关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保障了规划的质量。

    四、工作目标。

    《规划》提出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其中主要目标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即建设165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和1457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84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直接受益人口占全市农村常住人口比例40%左右,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乡村体系。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个等级的乡村居住体系。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中心村建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载体;把自然村建成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基层单元。二是村庄分类。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将村庄分类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拆并类、其他类细化到自然村。并提出各类村庄建设重点。三是风貌分区。全市乡村依据地理和风貌特征,分为皖北片区、沿江片区,建设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形成徽风皖韵的美丽风景。四是分模式推进。按照全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四五”乡村发展重点等综合因素,同时衔接乡村振兴分类要求,将美丽乡村建设分为全域推进类、串点成带类、示范带动类等3个模式,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规划》围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六大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规划发展需要,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二是扩面外延乡镇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基础设施,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建筑风貌、特色景观,推进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向建成区周边村庄覆盖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实施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继续把中心村建设作为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时序进度,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四是推进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选择规划保留的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庄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全面完成“五清一改”和“三大革命”两项建设任务,鼓励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自然村庄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村容村貌提升等设施建设。五是提高美丽经济发展水平。以美丽乡村为载体,搭建美丽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努力形成村美民富的良好局面。六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一)特色亮点

    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通过实地调研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总结提炼出适合我市借鉴的先进经验。一是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三是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是坚持从创建示范村、建设整治村,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再以星火燎原之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是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六是始终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七是始终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

    充分体现基层实际需求。规划编制期间,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开展座谈,总结出农民群众和基层管理工作者较为关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支持。一是建设资金的问题。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除了省市县的资金支持,其余部分全靠县市区、乡镇筹集,难度较大。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期望很高,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未被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已建美丽乡村与未建的村庄品质差异较大,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地区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重建轻管现象仍然存在,难以持续发挥效益。

    (二)惠民实效

    本规划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着力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参与建管、强化监督考核和加大宣传力度五个方面。

    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规划》提出一是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立足资源特色,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搭建美丽经济服务平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重点推进全省提出实施的“441”工程。确保美丽乡村新增覆盖25%左右,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三是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市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县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不低于“十三五”投入水平。四是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广大农民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健全管护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有效运行的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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