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解读】解读《滁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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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1月以来,国家、省先后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滁州市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滁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纳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十四五”时期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考虑。《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正确把握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促进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发展,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为高水平打造“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重要支撑。

    三、文件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底成立了编制小组,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小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深入调研,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对重点职能部门进行了走访,在掌握较为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确定了规划编制思路并开始编写工作。《规划》主要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编制,多次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吸纳,历经了4轮修改完善。形成了评审稿。2022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在合肥市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专家对《规划》进行研讨评审,《规划》通过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2022年5月,《滁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7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主要内容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补齐补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内容。

    (二)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要包括加强普惠托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惠型养老、优质医疗、住房条件等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普惠化发展等内容。

    (三)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包括促进健康服务、养老产业、文化旅游、智慧广电、体育产业、家政服务等重点行业提质发展和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品牌化升级等内容。

    (四) 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包括推进公共服务制度接轨、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等内容。

    (五) 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包括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着重突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制度接轨,持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缩小与长三角先发地区差距。全面推动与长三角城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等领域优质资源合作,紧抓滁宁一体化发展契机,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标准共用。

    (二)分层次提出公共服务发展任务。注重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三类公共服务的区别和联系,明确发展思路,细化落实举措,谋划重大工程,细化量化具体项目,形成短板弱项与规划目标指标、实现路径相呼应,切实提高《规划》的实操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公共服务发展相关部门,明确各县区任务要求,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确保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

    (三)加强总结评估。明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监测要求,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分领域公共服务发展情况总结评估,跟踪督促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推进。

    认真落实《规划》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确保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均等化程度高、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积极推动我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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