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3-01-1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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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人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3.根据受理标准,工作人员受理通过,当场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及花名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个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4.公共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进行网上审核。
    5.审核信息无误后提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5.符合条件的审批发放,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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