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1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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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国民经济继续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610.0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1.5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808.0亿元,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1500.5亿元,同比增长3.5%

    1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540.2亿元,同比增长4.2%总量再上新台阶。全年蔬菜产量109.5万吨,同比增长3.7%;粮食产量465.9万吨,同比下降1.0%

    2工业生产形势稳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居全省第3从高质量发展情况看,战新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战新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2.2%,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速4.7个百分点,战新产业产值占比达44.6%

    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全省前列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5%,居全省第1位。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增长34.8%制造业投资增长31.2%技改投资增长34.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0%。分产业看,一产投资同比增长43.0%;二产投资同比增长34.8%;三产投资同比增长5.3%

    4市场消费增幅明显回升,位次居前

    全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6.0亿元,同比增长4.0%,总量居全省第4位,增速居全省第1位。从城乡结构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40.4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城区消费品零售额623.9亿元,同比增长4.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5.6亿元,同比增长4.5%。全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04.7亿元,同比增长6.8%

    5财政收支总体平稳

    全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上年增长13.3%,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省第3位和第5位。其中,税收收入148.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上年增长5.1%占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5%,比重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512.9亿元,增长11.1%,其中民生支出423.6亿元,同比增长7.9%,占财政支出比重为82.6%,比重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

    6金融存贷款保持较高增速

    12月末,全金融机构人币存款余额4028.6亿元,增长12.9%,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458.7亿元。境内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2526.5亿元,同比增长21.9%非金融企业存款900.2亿元,同比增长5.4%

    12月末,全金融机构人币贷款余额4022.7亿元,增长17.7%,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06.3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681.0亿元,同比增长7.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2341.6亿元,同比增长26.5%

    7外贸进出口实现平稳增长

    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62.6亿美元,增长4.2%,总量居全省第5,增速居全省第10。其中出口51.9亿美元,增长4.3%,总量居全省第3,增速居全省第12位,进口10.7亿美元,增长3.3%,总量居全省第7位,增速居全省第5位。

    8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1%。其中交通和通信类上涨5.1百分点,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4.1个百分点,食品烟酒类上涨2.1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8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服务类上涨1.8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1个百分点,衣着类上涨0.8个百分点,居住类上涨0.2个百分点。

    9居民收入增幅平稳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10元,增长6.3%增速居全省第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43元,增长5.2%增速居全省第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30元,增长7.1%增速居全省第6

    总体上看,在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作用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果不断巩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全市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主要指标增长快于全省平均水平,成绩来之不易。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依旧严峻复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后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


    2022全市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单位

    绝对量

    比上年

    同期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3610.0

    5.5

    第一产业

    亿元

    301.5

    3.7

    第二产业

    亿元

    1808.0

    7.7

    第三产业

    亿元

    1500.5

    3.5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原盐

    1281504

    -9.4

    大米

    1363040

    0.9

    白酒

    千升

    7014

    3.2

    卷烟

    万支

    1398450

    0.2

    复合木地板

    平方米

    9262139

    -42.3

    农用化肥

    165879

    30.0

    水泥

    12722129

    -11.5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3338742

    -17.1

    多晶硅

    千克

    2471557

    26.4

    发动机

    千瓦

    24119138

    -7.3

    钢化玻璃

    平方米

    1280211

    -11.2

    光缆

    芯千米

    2011013

    2.1

    冰箱

    5405824

    -2.7

    空调

    836442

    12.0

    彩色电视机

    3705863

    -7.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556.0

    4.0

    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304.7

    6.8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城   镇

    亿元

    1240.4

    3.9

            乡   村

    亿元

    315.6

    4.5

    财政收支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277.9

    13.3

              财政支出

    亿元

    512.9

    11.1

    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62.6

    4.2

    出   口

    亿美元

    51.9

    4.3

    进   口

    亿美元

    10.7

    3.3

    固定资产投资额

    亿元

     

    16.5

    第一产业

    亿元

     

    43.0

    第二产业

    亿元

     

    34.8

    第三产业

    亿元

     

    5.3

    其中:房地产开发

    亿元

     

    -0.1

    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亿元

    4028.6

    12.9

        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亿元

    4022.7

    17.7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当   月

    %

    101.0

    1.0

    累   计

    %

    102.1

    2.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910

    6.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1043

    5.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30

    7.1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283.1

    14.0

    其中:工业用电量

    亿千瓦时

    205.7

    12.9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4)附表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绝对量按自然口径统计,比上年同期增长为将今年和去年同期新老政策留抵退税金额返加到收入中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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