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良栋:《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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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4月23日

    地点: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嘉宾: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良栋

    简介:主要是介绍《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原文链接:https://www.chuzhou.gov.cn/content/article/1110610994

    文字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根据发布会安排,现向大家通报《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滁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通过一系列补短板强弱项措施,目前,市本级已新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两座处理厂,其中厨余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10吨/日;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1300吨/日;新采购12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30辆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

    自2022年12月份,安徽省人大正式公布《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通过后,我市立即启动《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相关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向广大市民宣传餐厨垃圾不规范处置的危害性和实施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集中处置的重要性。在与餐厨垃圾产生者签订收运服务合同时,面对面宣传《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重要规定,并将《条例》全文链接推送给各餐厨垃圾产生者。通过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分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为进一步落实《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要求,2023年3月7日,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的通告》,《通告》列举了《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餐厨垃圾产生者的相关规定。目前,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正在与各餐厨垃圾产生者签订《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合同》,现已与133家单位签订了合同。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督导力度,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积极推进联单制度,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和用途等;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进《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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