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宝全解读《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4-2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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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年4月24日

    地点: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

    嘉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宝

    简介:主要是解读《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原文链接:https://www.chuzhou.gov.cn/content/article/1110610952

    文字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们把大家请来,就《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和获批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餐饮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据市城管执法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市区范围餐饮企业约3000家,每天产生约140吨餐厨垃圾。因生产经营中未规范化处理的餐厨垃圾而产生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潜在危险源。

    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责任不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规范,餐厨垃极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滞后,餐厨垃圾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规范,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缺乏法律依据等。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2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一是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餐厨垃圾工作经费保障,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和综合利用政策。二是明确开发园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乡镇街道在餐厨垃圾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主体责任。坚持约束与倡导结合,明确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过程中各参与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产生、收运、处置行为。倡导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三)完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推进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活动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二是建立台帐和执行联单制度,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和执行联单制度,对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进行确认,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平台。三是建立联合执法与应急机制,明确要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制订餐厨垃圾管理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垃圾应急处理机制。

    (四)关于处罚条款。第十九条关于未执行联单管理制度或者未建立台账的处罚,系参照周边城市做法的自设条款,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条款设置充分考虑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要求先进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处以罚款。罚款的数额按照省有关规定,罚款区间为最高数额为最低数额的五倍,罚款额度的设立充分考量了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环节管理相对人的承受能力及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

    三、《条例》的获批和实施

    《条例》已经2022年11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12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条例》的施行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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