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3-04-28 08:28
    【字体:打印

    记者近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经2022年11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12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条例》共25条,通过明确管理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设置处罚条款等,对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等予以规范。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餐饮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据市城管执法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市区范围餐饮企业约3000家,每天产生约140吨餐厨垃圾。因生产经营中未规范化处理的餐厨垃圾而产生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潜在危险源。

    为进一步落实《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要求,今年3月7日,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的通告》,列举了《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餐厨垃圾产生者的相关规定。目前,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正在与各餐厨垃圾产生者签订《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合同》,现已与133家单位签订了合同。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督导力度,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积极推进联单制度,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和用途等;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进《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落地生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