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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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6月26日至27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

    按照相关检查指标,对我市5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有40家政府网站进入


    加分指标评分环节,占比76.92%。其中,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政府门户网站(见附件1),市审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网站评分靠前(见附件2)。

    通过模拟网民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二季度共有33家网站能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占比66%;47家网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占比94%;市卫健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等3家网站存在未回复或回复质量不高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

    二季度,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注销18个账号,变更40个账号。本次对全市199个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指令信息转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新媒体账号,总体合格率为100%。

    通过模拟网民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18个政务新媒体存在收到留言监测却不回复的现象(附件3)。在近期的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中发现38个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账号,截至7月20日,已成功处置20个,仍有18个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未处置成功(见附件4)。

    (三)政务公开

    本次对各县(市、区)政府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中的水利、交通运输、旅游领域和部分乡镇(街道)栏目更新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库、政策文件库信息发布质量。从检查结果看,规范性文件库信息发布质量好于政策文件库,各县(市、区)政府栏目保障情况好于乡镇(街道)。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全椒县未公开关于做好2023年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信息;定远县、凤阳县、来安县未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全市乡镇(街道)栏目普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近一年未发布本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市水利局、市国动办等部门将没有文号的内容作为本部门文件发布;市地震局将政府规章,市城管执法局将本市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将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作为本部门文件发布,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2022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掐头去尾等方式作为新产生的部门文件发布;市地震局、市医保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本级政策解读栏目中未发布本部门政策解读信息;市民政局今年发布的2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没有文件解读等相关内容;全椒县、市林业局等地方和部门为解读而解读,将普通通知等无需解读的文件硬性解读;市统计局本级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政策解读对应的文件未在部门文件中发布。

    (二)信息发布不规范。各县(市、区)政策文件库中不同程度存在发布情况说明、上级文件、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带红头公章的正式文件等现象。市司法局发布的部分文件排版混乱;市交通局发布的部门文件的文号仅有顺序号,机关代字、年份均没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本部门文件中发布多份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文件,且对应文号只有年份,没有机关代字和顺序号;市重点处发布的多份文件文号没有机关代字等内容;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琅管委等部门将部门文件的发布日期作为成文日期发布;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发布的部门文件含有红头和印章;市交通局在部门解读栏目中发布负责人解读栏目情况说明。

    (三)办事服务和意见征集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办事服务事项中普遍存在表述含糊、要素内容错误等各类问题。市人社局、市重点处、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多个办事项申请材料的材料依据表述含糊不清或只有文件名称,没有具体内容;市统计局的提供统计资料服务办事项,结果名称和结果样本内容均为“无结果要素”,市住建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办事项,存在涉嫌泄露持证人员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中未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且意见征集内容在反馈截止日期之后才公开发布;市司法局在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栏目中发布天长市政府办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工作要求不落实。市供销社、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重点处、苏滁高新区等部门未按《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及下属机构是否存在假冒政府网站等情况进行排查并报送相关情况,未按要求报送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信息表。在日常监测中发现16个政务新媒体在转载指令信息时,未按规范要求转载指令信息(见附件5);6个账号更新不及时(见附件6)。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各地各单位对于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要及时公开发布,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涉及公众或企业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需公众广泛参与、需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要做好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政策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分管领导要坚持读网、巡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及时纠偏纠错,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和内容错误,不得公开涉及社会公众个人隐私的信息。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二季度测评问题清单已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要对照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整改,要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测评反馈和督促整改。要全面自查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领导信息,按二季度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及时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常态化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务必杜绝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结果纠正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优化办事服务事项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服务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要素内容,不得出现相关依据仅有文件名称没有具体内容的情况;针对办事事项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预约网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岗位等要素要逐一排查,避免出现无法访问、无法下载、内容不符、逻辑错误等各类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四)重视留言办理工作。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办理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说明情况,指明解决途径。办理回复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直接具体,通俗易懂。

    (五)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发现的疑似假冒政府网站,以及在第三方平台上发现的本地、本部门漏报、瞒报、“僵尸”、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账号等要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本地网信部门报告,积极与第三方平台沟通联系,妥善处理。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督促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于2023年8月7日前报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根据工作实际,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对《滁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意见完善了相关内容(详见附件7),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检查指标要求做好工作。

     

    附件:1. 二季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评分结果

    2. 二季度市直部门网站检查评分结果

    3. 留言监测不回复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4. 疑似假冒政务新媒体名单

    5. 未按规范要求转载指令信息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6. 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7. 滁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附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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